修正「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」第7條、第32條條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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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」第7條、第32條條文業經銓敘部以民國104年11月19日部退一字第10440414131號令修正發布。
檢附銓敘部原函、修正條文、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。
銓敘部函.TIF
銓敘部令.pdf
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管理及運用辦法第七條、第三十二條修正條文、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.od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