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修正「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」第五點、第七點、第八點,並自一百零五年二月一日生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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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附修正要點、修正總說明、修正對照表、修正後申請表及申請表修正說明各1份如附件。
修正「中央公教人員急難貸款實施要點」10501.zip