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徵聘研究人員公告 公告日至113.06.30止

職稱 所需資格及專長條件 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

助理研究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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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比照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聘任

  1. 具有教育部所承認之國內外醫學院、藥學院、生命科學院、農學院、中醫藥學科技學院各相關領域博士學位。
  2. 具(1)、天然物化學、中藥材化學分析;(2)、中藥材基原鑑定、種源保存及培育發
    展等領域研究專長。<以上任何之一>
  3. 具有下列工作經驗:曾在國內外學術機構從事有關之博士後研究或教學工作1年以上。具有專門著作。
  4.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。
  1. 詳細履歷表。
  2. 個人學、經歷證明:畢業證書影本(具國外學、經歷者,需附中譯本並經我國駐外單位驗證文件)。
  3. 推薦函3封
  4. 著作目錄與代表作3篇及博士論文一份。
  5. 未來研究計畫書。
  6. 研究所需儀器、設備及其他需求。
  7. 證件不齊,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。

應徵截止日期 113年6月30日

備註
  1. 有意應徵者,請檢附上述「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」第一、二、三項文件,於應徵截止日前郵寄至「衛生福利部國家中醫藥研究所人事單位收」(112304 台北市北投區立農街二段155之1號),並請於應徵信封上註明「應徵中藥材發展組助理研究員」文件請勿裝訂;上述「應檢附之文件及著作」第四、五、六項請掃描成PDF檔案,於應徵截止日期前至本所網站:http://www.nricm.edu.tw/徵人啟事/徵聘研究人員公告/下載「研究人員報名資料表」word電子檔填妥資料後e-mail至t3331@nricm.edu.tw。主旨一律為「〇〇〇應徵中藥材發展組助理研究員」。
  2. 聯絡電話:02-28201999-3331 許先生
  3. 初審合格者當公開作專題演講,初審未合格及未獲錄取者,恕不另行通知,所送資料如需寄還,請加附回郵信封。
  4. 歡迎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應徵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