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(下稱人事總處)函轉大陸委員會(下稱陸委會)請該總處等相關機關協助宣導「常態化制度化查核軍公教人員不得在中國大陸設籍、領用中共相關身分證件」專區,及檢送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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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(下稱人事總處)函轉大陸委員會(下稱陸委會)請該總處等相關機關協助宣導「常態化制度化查核軍公教人員不得在中國大陸設籍、領用中共相關身分證件」專區,及檢送修正「常態化、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」一案,請查照。
衛生福利部114年11月10日衛部人字第1140144160號 函.PDF
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10月9日總處培字第1140022248號 函.PDF
大陸委員會114年10月2日陸法字第1140401158號 函.pdf
表1:114年專案查核期間(114年6月30日前)無意願配合查核人員列管表(範例).pdf
表2:常態化、制度化查核期間(115年1月1日起)未完成查核人員列管表(範例).pdf
常態化、制度化查核人員範圍表.pdf
擬任(現職 人員 在 中國大陸設有戶籍、領用 中國 大陸 護照 、身分證、定居證或居住證 情形 具結書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