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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公告] : 「臺灣清冠二號」僅適用缺氧重症患者,未經中醫師診療,切勿自行購買藥材煎煮,以免傷身!

  為對抗新冠肺炎(COVID-19)疫情,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研發「臺灣清冠一號」與「臺灣清冠二號」,二者處方內容及適用對象不同。

  「清冠一號」是針對 WHO 分級在 4 級(不需氧氣治療)以下的新冠肺炎輕、中症患者之治療需求而擬方;「清冠二號」則是針對新冠肺炎患者從輕症轉重症後之治療需求調整而成,適用在依 WHO臨床分級在 5 級以上(需氧氣治療)的重症-危重症患者,目的在積極治療以「截斷病勢」,逆轉新冠病毒感染所引起的肺部嚴重瀰散性發炎,以緩解呼吸窘迫與心肺衰竭。

  「清冠二號」含有劇藥附子,必需在中醫師評估下使用,且缺氧之重症患者更需要醫療團隊照護,確診後無症狀、輕症及中症之一般民眾,切勿自行購買或調配服用,以免反傷身體。

 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為保護國有研發成果申請國內外專利保護,同時為提升台灣中醫國際學術地位而投稿國際學術期刊,均必須揭露處方資訊(包括基原、組成比例以及製備方法),以作為國際學者審查的依據。國家中醫藥研究所已申請相關專利保護,包括組成、活性及商標名,任何宣稱都屬違法。

  本所並重申「臺灣清冠二號(NRICM102)」屬於重症處方,絕對必須經由中醫師診斷後才能使用,近日社交媒體流傳「臺灣清冠二號(NRICM102)」組成藥材與含量供民眾使用,是非常不恰當的做法,不論內容正確性如何,均可能導致民眾傷害,在醫學與科技進步的今日,請勿再散播以身試藥,誤人誤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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